從總體上看,GTD系統可以大致分為三個部分:歸檔系統(資料系統)、行動系統和檢視系統。
本篇想討論的是『行動系統』及其主要支撐——資料系統中的Projects和Project Plans。(List of Projects和List of Project Plans翻成中文的話會產生很多歧義,所以這裏直接簡稱為PL和PPL了。)
(圖片點擊可放大,下同)首先來厘清一下概念。
『行動系統』即【What’s the next action?】——『NA』,其下方有四類組件:
1. 2分鐘Do it;
2. 等待清單WL;
3. 日程表Cd.;
4. 下一步行動NAs。
第一第二項較為獨立,並且也相對簡單,這裏不贅述了。
討論的重點在Cd.和NAs上,準確地說是這兩張(類)清單是如何與【PPL及PL】相聯繫、協作的,我覺得這是GTD系統運作的核心之一,也是難點之一。
換句話說,如果將行動系統『NA』看成只由【Cd. & NAs】構成,那麼主題就在於:
『行動系統』即【What’s the next action?】——『NA』,其下方有四類組件:
1. 2分鐘Do it;
2. 等待清單WL;
3. 日程表Cd.;
4. 下一步行動NAs。
第一第二項較為獨立,並且也相對簡單,這裏不贅述了。
討論的重點在Cd.和NAs上,準確地說是這兩張(類)清單是如何與【PPL及PL】相聯繫、協作的,我覺得這是GTD系統運作的核心之一,也是難點之一。
換句話說,如果將行動系統『NA』看成只由【Cd. & NAs】構成,那麼主題就在於:

Projects是任務步驟,針對的任務是需要用上【自然式計畫法】來進行問題解決的工作,譬如說“競選美國總統”。一步即可解決的問題(One-Step,OS)不在這類清單上;
Project Plans包括所有的任務,從“到樓下買可樂”到“一生的讀書計畫”,和Projects不同的是,在這類清單上,需要多步驟才能完成的工作只記錄其【標題】,其他OS則可以相對詳細的寫下來,例如“打個電話給彼特,商量一下換輪胎的事情,電話25879962”——標題即步驟。
而【PPL和PL】與『NA』的關係是:
Project Plans包括所有的任務,從“到樓下買可樂”到“一生的讀書計畫”,和Projects不同的是,在這類清單上,需要多步驟才能完成的工作只記錄其【標題】,其他OS則可以相對詳細的寫下來,例如“打個電話給彼特,商量一下換輪胎的事情,電話25879962”——標題即步驟。
而【PPL和PL】與『NA』的關係是:

作為行動指南的『NA』內所有清單,是通過對【PPL和PL】這兩類表格進行整理而帥選出來的結果,這樣做的目的是使工作能夠更有針對性地得到實施。
PPL囊括所有任務:OS和專案;PL是各份專案下的步驟——作一個感性認識式的描述:專案的樣子可能是一張張獨立的表單,上面的抬頭是該專案的名稱(“競選美國總統”),下面是一些具體可著手馬上實行的步驟(“打電話給拜登,問問他願不願意做我的副手,電話65224179”),另外在歸檔系統裏還會有對應的參考資料(“拜登先生的履歷介紹文檔”)。
這裏有两个問題:
①【第一次的處理組織】和【第二次的處理組織】需要區分開來,{從【收件夾】到【PPL和PL】}和{從【PPL和PL】到『NA』}是全然不同的工作。
前者是做出一個任務是【OS呢還是專案】的判斷,若是專案則又要開立一個獨立的檔案(即One of PL);
後者是對記錄在【PPL和PL】上的所有任務進行『實施場合』的分類,如David所言,具體的工作進行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的,對【Cd. & NAs】作細分,【Cd.】主要有【固定時點任務】和【固定日期任務】兩類;而【NAs】方面則擁有更大的DIY空間:家裏清單、辦公室清單、外出清單和“疲勞時可進行的事項”等等。這麼多的不同場合,需要GTDer對每一個任務在【第一次的處理組織】後的【PPL和PL】基礎上做進一步的劃分。
兩次的【處理組織】要嚴格區分開來,一次只做First 【P&O】或Second【P&O】其中一項,切忌在面對一兩項任務時而將上圖中的整個流程一股腦做下來。完整無遺漏的【PPL和PL】清單和已清空乾淨的【收件夾】是進行Second【P&O】的前提。
②弄這麼多劃分不多餘嗎,直接對照著【PPL和PL】著手工作不行啊?
這樣看每個GTDer的具體工作繁忙程度,“多餘”是有可能的,但整個GTD方法論的要點就是分類,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能說是“多餘”,只有很好地理解了David為什麼要這麼做系統構建,我們才有可能在做符合自身狀況的具體自我化設計中獲得更優的掌控能力。
其實,這個問題是在問:為什么要做Second【P&O】?他的意義是什么?
下一節:《GTD構件思考之三:日計畫與原版GTD行動系統的契合》,將會有對此問題的進一步討論。
PPL囊括所有任務:OS和專案;PL是各份專案下的步驟——作一個感性認識式的描述:專案的樣子可能是一張張獨立的表單,上面的抬頭是該專案的名稱(“競選美國總統”),下面是一些具體可著手馬上實行的步驟(“打電話給拜登,問問他願不願意做我的副手,電話65224179”),另外在歸檔系統裏還會有對應的參考資料(“拜登先生的履歷介紹文檔”)。
這裏有两个問題:
①【第一次的處理組織】和【第二次的處理組織】需要區分開來,{從【收件夾】到【PPL和PL】}和{從【PPL和PL】到『NA』}是全然不同的工作。
前者是做出一個任務是【OS呢還是專案】的判斷,若是專案則又要開立一個獨立的檔案(即One of PL);
後者是對記錄在【PPL和PL】上的所有任務進行『實施場合』的分類,如David所言,具體的工作進行是受到多方面因素影響的,對【Cd. & NAs】作細分,【Cd.】主要有【固定時點任務】和【固定日期任務】兩類;而【NAs】方面則擁有更大的DIY空間:家裏清單、辦公室清單、外出清單和“疲勞時可進行的事項”等等。這麼多的不同場合,需要GTDer對每一個任務在【第一次的處理組織】後的【PPL和PL】基礎上做進一步的劃分。
兩次的【處理組織】要嚴格區分開來,一次只做First 【P&O】或Second【P&O】其中一項,切忌在面對一兩項任務時而將上圖中的整個流程一股腦做下來。完整無遺漏的【PPL和PL】清單和已清空乾淨的【收件夾】是進行Second【P&O】的前提。
②弄這麼多劃分不多餘嗎,直接對照著【PPL和PL】著手工作不行啊?
這樣看每個GTDer的具體工作繁忙程度,“多餘”是有可能的,但整個GTD方法論的要點就是分類,所以我覺得還是不能說是“多餘”,只有很好地理解了David為什麼要這麼做系統構建,我們才有可能在做符合自身狀況的具體自我化設計中獲得更優的掌控能力。
其實,這個問題是在問:為什么要做Second【P&O】?他的意義是什么?
下一節:《GTD構件思考之三:日計畫與原版GTD行動系統的契合》,將會有對此問題的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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